上海社保转移到

2024-05-19 03:44

1. 上海社保转移到

苏州接受就行啊,带上上海的养老金缴纳凭证即可。医保卡的钱用光就好。不能异地使用。

上海社保转移到

2. 上海如何办理社保转移

上海社保可以转到外地的,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上海社保转到外地常见问题:1、若失业,是否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到哪里领取?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非上海户籍职工)都应参加上海市的失业保险统筹,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非上海户籍职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享受期限和待遇标准。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根据以上规定,非本市户藉人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失业保险金转移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请您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失业保险部门申请转移。2、在上海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回老家,如何转移?外来从业人员离开本市的,可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3、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工作并参加社保,是否可以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回老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帐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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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上海交的几年社保回家怎么转移

社保转移主要是养老保险转移和医疗保险转移

养老金转移
1在辞职1-2个月后,单位终止交养老金后。
2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单位所在的地区社保中心。
3打印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拿着 打印的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新单位所在的社保中心,就可以了。

医疗保险转移
1在完成 养老金转移后。
2在新单位所在地区社保中心,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连续函】寄往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物管理中心 。
4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807号待遇管理部 邮编:200040行政区划代码:3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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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地社保转移到上海?

  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0)68号:
  四、外省市户籍迁入本市的从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外省市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转移。原在外省市单位就业,按当地规定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工作年限)的,可视作缴费年限。

5. 上海的社保怎么转移到外省

法律分析:上海社保转到外地的方式如下:1、去上海所在区的社保局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和历年缴费明细表:每个区社保局地址可通过拨打12333查询,带好身份证,各区社保局都有打印参保凭证的机器,刷身份证办理即可;2、去转入地社保单位办理转移:携带好身份证、打印的参保凭证、明细表,去转入地社保单位办理转移,如果在转入地有新的工作单位,可由新单位的部门帮忙办理转移事项。社保转移完成:一般来说社保转移需要1到2个月的时间,每个地方略有不同,社保转移完成会有短信通知,收到短信后去转入地社保局缴纳社保费用即可,如有新单位代办的由新单位代缴社保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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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交的社保 要离开上海了,需要转吗

需要转移。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7. 上海交的社保可以转移外地吗

上海社保可以转到外地的,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上海社保转到外地常见问题:1、若失业,是否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到哪里领取?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非上海户籍职工)都应参加上海市的失业保险统筹,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非上海户籍职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享受期限和待遇标准。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根据以上规定,非本市户藉人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失业保险金转移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请您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失业保险部门申请转移。2、在上海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回老家,如何转移?外来从业人员离开本市的,可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3、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工作并参加社保,是否可以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回老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帐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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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的社保可以转移外地吗

8. 上海社保怎么转移到外地

上海社保可以转到外地的,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上海社保转到外地常见问题:1、若失业,是否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到哪里领取?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非上海户籍职工)都应参加上海市的失业保险统筹,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非上海户籍职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享受期限和待遇标准。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根据以上规定,非本市户藉人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失业保险金转移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请您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失业保险部门申请转移。2、在上海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回老家,如何转移?外来从业人员离开本市的,可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3、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工作并参加社保,是否可以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回老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帐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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